
中远船务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学管理、节能减排中的作用,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做出新贡献,把合理化建议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活动由集团、各企业党委(支部)书记负总责,工会、技术中心(部)、企划部、财务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征集和推广。
第三条 中远船务工会是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建档、评审奖励等工作。
第四条 各企业工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初审、完善和上报工作。
第五条 各基层工会组织负责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加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并指导建议人按制式表格要求填写上报。
第三章 征集对象
第六条 中远船务员工、在中远船务工作的分承包方员工、关心关注中远船务发展的各界人士,都可以随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 征集范围
第七条 合理化建议应以“节能减排”、“创新创效”为主题,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环境保护为目的,包括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组织、流程设计、设计优化、工法工艺、工装(具)发明、改良和引进、设备的改进、节约能源和材料、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管理方式方法的借鉴和创造、班组建设和管理、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生活等方面内容。
第五章 征集方式
第八条 合理化建议征集分经常性征集和专题性征集两种方式。经常性征集方式由中远船务工会在中远船务网站设立合理化建议征集专用邮箱和在各企业设立合理化建议征集信箱,建议人可随时就关注的问题提出建议;专题性征集方式由工会组织在某一阶段就某项专题进行记者之家合理化建议。直接在网上按表格要求填写报送;
第九条 中远船务网站合理化建议专用邮箱由中远船务工会管理。邮箱内有以前征集的合理化建议目录和《中远船务合理化建议征集表》,建议人按要求填写合理化建议征集表,检查无误后按提交按钮即可。建议人提交前应先查看目录,避免重复建议。
第十条 各企业工会在人员集中的主要场所设立合理化建议征集信箱,建议人将填写好的合理化建议表投入信箱中,由各企业工会负责收集整理。
第六章 征集办法
第十一条 提交合理化建议应填写“中远船务合理化建议征集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建议事项,内容应包含:目前状况、改进措施、效益预测、先进性分析等内容。
第十二条 各企业工会将收到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初选,对只涉及本单位的合理化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建议人;对涉及全系统的合理化建议,按“中远船务合理化建议征集表”的要求进行完善并上报中远船务工会。
第十三条 中远船务工会将建议交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交相关部门、企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工会将经评审符合推广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落实部门及责任人、完成时限、计划措施、标准要求等,填写《中远船务合理化建议推广督办表》上报中远船务工会,由工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务求实效。
第七章 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组织:由工会、企划部、财务部、技术中心等部门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常设机构,对收集的合理化建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 评审时间:中远船务工会对收到的合理化建议采取即时评审即时处理,年终评奖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评审方式:
一、一般方式:针对合理化建议征集表的内容组织有关专家等人员进行评审。
二、答辩方式:由建议人向评审小组讲解建议的内容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三、现场方式:由建议人和评审小组在现场对建议内容进行验证。
第十八条 评审标准:
一、以产生效益等作为评审主要标准,以独创性(国际、国内独有)、先进性(同行业领先)、可操作性作为评审条件。
二、对引进、引入的先进技术、先进方法、先进设备等也进行评审奖励。
第八章 奖励表彰
第十九条 奖项设置:
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活动的奖励分为一般性奖励、命名奖励、特别奖励和优秀组织奖。
一、一般性奖励:按每条建议所获奖等级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并颁发证书。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活动设一等奖(奖金8000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鼓励奖(奖金500元),各奖项名额不限。
二、命名奖励:对优秀的合理化建议(新操作法、革新设备等)将以建议人名字予以命名。
三、特别奖励:对企业生产、发展产生重大意义的建议将给予特别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优秀组织奖:对各企业工会每年组织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征集数质量、落实督办、推广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优秀组织奖。
五、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单位颁发奖杯和奖金。
第二十条 总结表彰
一、每年11月中旬,各企业工会上报合理化建议征集情况总结报告并推荐先进基层工会。
二、中远船务工会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审机构,对征集的合理化建议结合推广实施情况进行分类评审,评定各奖项。
三、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合理化建议和组织优秀奖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远船务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远船务合理化建议征集表
2、中远船务合理化建议推广督办表
中远船务集团工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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